梨树县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一节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 政策要点 初创企业一次性补贴
    服务对象 返乡创业农民工
    支持方式

    1.带动2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 2.带动2名以上就业的 (不含2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初创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政策依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和通知》(吉政发【2017】32号);2.《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发改就业联【2018】467号);3.《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7】456号);4.吉林省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人社联字【2018】80号)。
    服务部门 各地就业服务局
    政策咨询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 创业科:0434-32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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