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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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初次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
1.高校毕业生;2.就业困难人员。
支持方式
对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初次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
服务部门
各地就业服务局
政策咨询
四平市就业服务局 创业科 0434-32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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