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沿革
1945年“九·三”胜利后,梨树县以中长铁路为界,划为梨树、梨东两县(铁北为梨树县、铁南为梨东县)。同年10月,组建梨树县民主政府,周健任县长。11月组建梨东县民主政府,周光亚任县长。1946年5月,四平保卫战结束,梨树县民主政府和地方武装北撤,梨东县与西安县(今辽源市)合并。1947年5月重新成立梨树县民主政府(简称县政府),郝正平任县长(6月任命),朱国平为副县长。为适应斗争形势需要,县政府无固定驻地,上马武工队,下马县政府。县政府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战勤科、公安局。
1948年2月,梨树全境解放,县政府机关由榆树台迁回梨树城。同年6月,成立梨东办事处,7月,梨东办事处并入梨树县,恢复原梨树县行政区域。10月,于永林接任县长。县政府内部机构增设武装科、工商科、农业科。撤销财粮科,分设财政科、粮食科(不久又合为财粮科),增设教育科。成立人民法院。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梨树县划归辽西省。梨树县民主政府改为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县政府只设县长。1950年增设副县长。县政府工作机构增设企业科、交通科、优抚科、卫生科、人事科、人民银行、人民监察委员会、计划经济委员会、邮电局、专卖局、保险公司。
1954年4月,召开梨树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和正、副县长。同年7月,梨树县划归吉林省。1955年12月,县人民政府改为人民委员会。1956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由省辖改受吉林省怀德专署(后改为公主岭专署)直辖。
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有:办公室、民政科、计划经济委员会、人事劳动科、工业科、手工业管理科、手工业生产联社、交通科、邮电局、财政科、税务局、人民银行、商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业局、林业科、水利科、教育科、文化科、卫生科、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1958年9月,成立梨树县人民公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县联社与县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实际取代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原县长、副县长改称社长、副社长。县人民委员会各科、室、局撤销。新设办事机构有: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文教卫生部、财贸部、工业交通部、农村部、劳动工资福利部、政法部、武装部。1959年6月,县联社撤销,恢复县人民委员会和它的办事机构。
1960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从梨树镇迁至郭家店镇。1965年9月,又迁回梨树镇。
1965年12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有:办公室、民政局、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科、人事监察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交通科、邮电局、房地产管理科、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电科、畜牧科、农业机械管理局、商业局、工商局、粮食局、供销社联合社、物资局、文教局、广播站、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6年8月,县城“红卫兵”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进而开始大串联,“踢开党委闹革命”,至12月,各级政府遭受猛烈冲击。
1967年1月,领导干部被诬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遭批判、斗争,非法夺权,县人民委员会陷于瘫痪状态。同年2月,解放军介入,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梨树县生产指挥部,“抓革命,促生产”。1968年8月,成立梨树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会),取代梨树县人民委员会。
县革委会内部工作机构重新设置。初期只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保卫组,编制35人。1969年6月,改四大组为三部一室。即:政治工作部、生产指挥部、人民保卫部、办公室。各部、室下设若干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2月至1973年5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体委、邮电局(电信业务)先后实行军管。分别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体育领导小组、电信局。
1973年5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发(1973)30号文件精神,对县革委会内部机构进行调整。撤销三部,重设办事部门33个,即:办公室、民政局、劳动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物资局、科学技术局、人防办公室、工业局、手管局、交通局、城建房地产管理局、邮电局、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电局、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社队企业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联合社、教育局、文化局、广播事业管理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安局、法院。到1978年12月,先后增设财贸办公室、外贸公司。并恢复检察院、人事局。改科技局为科学技术委员会。1980年11月,增设司法局、档案局。恢复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统计局。改房地产管理局为基本建设委员会。
1980年10月,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县革委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到1985年体制改革后,县政府办事机构又先后增设保险公司、审计局、工商银行、经济委员会、物价局。改基本建设委员会为城乡建设环保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并入劳动局。成立体制改革委员会、外贸局、烟酒专卖局、集体经济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石油公司。信访办公室升格为局级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为城乡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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